华龙网1月15日7时讯 (记者 庞可 通讯员蓝泽平)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危害,提高单位火灾防范能力,日前,重庆消防总队南岸支队发布《商场、市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十项规定》,对商场、市场的安全出口、日常管理、用火用电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,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场、市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。
据介绍,公安部消防局“1·9”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,重庆总队南岸支队迅速响应,根据“清剿火患”战役要求,采取日常监督与错时检查、拉网排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集中警力、集中精力,对辖区所有商场、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。
记者了解到,针对商场、市场功能复杂、火灾荷载大和致灾因素多等特点,全面分析管理薄弱环节,该支队编制印发了《商场、市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十项规定》,有针对性地强化商场、市场重点部位、重要设施和重要岗位的管理,从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用火用电、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。同时组织辖区150余家商场、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专题学习掌握,并在各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公示,要求从严执行,从严管理。
《规定》具体内容为:一是严禁任何人堵塞、占用、封闭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;二是严禁任何人损坏、停用、挪用消防设施;三是严禁任何单位、场所私拉乱接电线,超负荷使用电器;四是严禁任何单位、场所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、易燃物品;五是餐饮场所灶台使用明火时,严禁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;六是大功率电器严禁歇业期间带电运行,确需运行的,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;七是严禁在营业厅内私自增设库房,或者占用公共走道摆摊设点;八是在夜间歇业期间,各部位防火卷帘必须降至底部;九是在歇业期间,各单位场所应将总电源和燃气阀门关闭;十是商场市场要加强日常检查、巡查,对违反上述规定的,消防部队将进行严肃处理。
南岸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介绍,春节即将到来,辖区各商场、市场人流量陆续增多,同时,冬季又是火灾的高发和多发期,《规定》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全区商场、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,提高单位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