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龙网6月24日讯(记者张小华 李衍)随着整形美容的市场需求日渐扩大,投资资金向整形美容市场的倾斜,整形美容机构体系逐渐增大。近日,重庆市卫计委就我市整形美容医疗机构进行了初步摸查,现有整形医疗机构155家,现有医护人员不足500人。
现有整形医疗机构155家
我市整形美容市场发展快
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,随着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,美容行业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。进入本世纪后,美容行业逐渐走向成熟,伴随着人民大众对高品质的医疗条件及美容保健行业的服务需求,各级医疗美容机构和美容保健行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快速发展。
记者从重庆市卫计委获悉,我市整形美容市场近三十年来发展迅速。截止2014年5月底,我市有美容整形资质的医疗机构达155家(含设有医疗美容科的综合医院、美容医院、医疗美容门诊部、医疗美容诊所等)。
然而,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:医疗美容技术专业人才严重地供不应求,尤其是美容保健行业高素质、高技能的医疗美容技术人才的缺口甚大。据重庆市卫计委医政处不完全统计,现有整形美容医护人员有468人,其中医生201人(中级以上职称142人),护士267人(中级以上职称40人)。
整形美容工作专业性强
医护人员资质要求高
记者从卫计委医政处了解到,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1.具有执业医师资格,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;2.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;3.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,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;4.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其中,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;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;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。
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,只能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。
同时,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,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1.具有护士资格,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;2.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;3.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,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