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省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,昨天正式启动,药店需设专柜销售并设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。计划至今年11月份,全省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将达240家。
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要求,我省对药店申请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,坚持企业自愿与实施专项许可相结合的原则。
申请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药店,需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; 且药店管理规范,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,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;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等。
今年,我省申请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药店份额已经分配好,其中:济南、青岛每市各选取20家药店进行试点;淄博、烟台、潍坊、济宁、泰安、临沂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各选取15家药店试点。枣庄、东营、威海、日照、莱芜各选取10家药店进行试点,试点药店共240家。“济南市定点的是漱玉平民(大药房)。”昨天,济南市工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从去年9月份开始,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的30家药店开始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。
昨天上午,记者来到位于环联小商品市场附近的一家漱玉平民大药房,走进店里,左手边是一个醒目的粉红区域:奶粉区,其正面写着“放心奶粉专区”字样。“试点期间用的是粉红色的字样,今天下午我们就改成了国家标准要求‘绿底+白字(黑体)’字样。”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刘伟告诉记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