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网北京8月5日电 (马晓慧)近日,人民网刊发系列报道《违法广告达百次 “颈复康”涉嫌严重欺骗》、《承德颈复康药品号称根治类风湿 涉嫌欺诈》,引起舆论强烈关注。
“我们公司确实出现了违法广告问题。”8月2日,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市场推广部经理许怀民向人民网表示,河北省药监部门责成承德市药监部门,对其进行了约谈,责令改正错误。
该公司在给人民网提供的“情况说明”中提出,颈复康公司对咳欣康片等产品采取“招商代理”的销售方式,个别代理商没有严格履行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《购销协议书》中关于代理商必须合法经营以及广告宣传的有关条款,擅自发布违法广告。
许怀民表示,该公司在过去的3个月中,已多次收到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发来的《整改通知书》或《暂停销售通知书》,还接受了承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“要求立即整改,停止发布广告,完善广告发布制度,提交整改报告”为内容的诫勉谈话,并已按要求递交了整改报告。